在南沙自贸区内注册公司,试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试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试行认缴登记制后,工商部门登记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认缴的注册资本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不登记公司实收资本。那么,今天将为大家具体介绍下在南沙自贸区注册公司时所需的注册资本要求:
一、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
1、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必须资金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
2、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10万以上注册资本可以分批出资,首期注册资本不低于20%,其余可在2年内到位。
3、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
新《公司法》取消了以前贸易型、服务型、生产加工型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规定。外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规定也可以参照新《公司法》关于最低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
二、行业法规关于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
特种行业法规对于从事该行业的企业注册资本有具体的规定,因而,特种行业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需遵从行业法规的规定。
因此,如果企业所从事的行业有行业法规的规定,其最低注册资本必须依据该规定。
三、外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规定
1、普通的外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可遵照新公司的规定。
2、有外资行业法规的,注册外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依据该行业法规的规定。
公司的注册资本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公司实际经营中,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公司的注册资本规模可以根据企业需求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因此,建议初次创业,尽量降低创业成本,可以根据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规定,设定合适的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