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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自贸区外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负责人变更需要哪些具

更新时间:2017-08-09点击

针对南沙自贸区外商公司发生变更,应该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外资企业变更事项主要包括:企业名称变更、公司地址改变、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金或减少注册资金、公司股东、董事等六个方面。而不同的变更事项需要向原登记机关提交的资料也不尽相同。那么,下面将为大家介绍下南沙自贸区外资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负责人变更办事所需材料:

1、负责人签署的《外国(地区)公司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外国(地区)公司在中国进行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毋需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但需提交介绍单位的介绍函

3、负责人的任免文件

4.负责人登记表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在办理企业变更时,每一个条件要求都必须落实到位,必须按照流程行事,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为确保企业变更顺利进行,可咨询网站客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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