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对于尚未被核准注册的抢注商标,应当对该抢注予以监控,待其通过商标初审并进行公告的时候,在公告期内及时提出商标异议;而对已经被核准注册的抢注商标,则可启动商标评审程序,即向商评委申请撤销抢注商标。而最终是否能阻止抢注或者夺回被抢注的商标,则取决于申请者的申请的理由和提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