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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办理时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未取得该资质将受到哪些处罚?

更新时间:2016-03-08点击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办理时的法律依据的主要内容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未取得该资质或者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停止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同时,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不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在限定期限内拒不改正的,对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对提供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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